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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23-01-12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1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董新宇和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王继荣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以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了“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董新宇强调,领导干部的作风历来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也是人民群众观察党风的重要窗口。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是全市检察人员的表率,是晋城检察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要做好表率,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真正做到廉洁过节、安全过节、文明过节。

一是要带头廉洁自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进一步提高对廉洁过节重要性的认识,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不想腐”。

二是要带头遵章守纪。要对标对表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三是要带头落实责任。市检察院领导等领导同志和各内设机构、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始终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抓紧在节前与分管、本支部、本部门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局、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确保我市检察人员风清气正过节。

王继荣从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检察人员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始终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做到节日期间纪律严明、作风清朗。

供稿人:段 蔚    审稿人:董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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