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3-12-29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廉年有余度佳节,风清气正迎新春。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值此佳节来临之际,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向全体党员干部献上新春美好祝福,祝大家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在这辞旧迎新、欢乐祥和的节日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党纪国法敬畏之意,固守清正警醒律己之心,思想上划出“红线”,行动上筑牢“底线”,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特别是在内部食堂吃喝、干部调整迎来送往、小区“一桌餐”、借会议之机相互吃请等隐形变异问题;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特别是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
3.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4.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严禁违规支出“三公”经费,特别是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以其他名目违规报销“三公”费用等;
6.严禁以教育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下级党组织安排的旅游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换用、借用和占用下级党组织的车辆;
8.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特别是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9.严禁值班、带班期间麻痹懈怠,不作为、乱作为;
10.严禁酒驾醉驾,以及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请大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自觉防止违反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背后的享乐奢靡苗头性问题,杜绝奢侈浪费,共度廉洁祥和的新春佳节。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