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
发布时间:2024-10-10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开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局面,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与此同时,基层治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切实、不到位等问题,为了巩固拓展已有基层治理成果,需要驰而不息地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理念。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破解基层治理时代课题的关键所在,这是由当下基层治理客观情况和党的执政地位共同决定的。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蓬勃兴起,新就业群体持续涌现,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提升,基层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作为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就与基层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历经百年奋斗,党具有了更加强大的基层治理能力、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和智慧。作为执政党,我们党负有领导基层治理的历史责任,也具备领导基层治理的客观条件。党作为基层治理的领导者,既是形势所需,又是职责所在;既有力量保障,又有执政条件。党建引领就是实现对基层有效治理的最大优势,必须把党建引领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理念,使其贯穿基层治理的各层次、各方面、各环节。当然,加强党建引领,前提是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以基层党组织的自我革命引领基层治理的社会革命。
健全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结构。除了个体的素质能力之外,一个组织的效能主要来自其结构。从各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践来看,“一核多元”的治理结构比较常见。所谓“一核”就是党的核心领导。坚持党的核心领导,才能确保基层治理的政治方向,才能调动基层治理的各种资源,才能统筹基层治理的各项事业。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治理才有主心骨,有效破解各自为政、相互掣肘的弊端。所谓“多元”,就是多个治理主体同时同向发挥作用。基层治理不是党组织一家唱独角戏,而是由多元主体共同处理基层事务、化解基层矛盾。之所以强调多元,就是因为不同主体具有各自功能,其功能往往是其他主体所不能取代的。基层政府承载着执法、司法等重要职责,街道、社区面对的是繁杂的工作任务,网格员、志愿者则处于矛盾处置的第一线,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也从各自角度发挥作用,群众自治更体现了人民的主体权利,一些专业服务队伍也是基层必不可少的。当然,“一核多元”也不是绝对化的界线分明,党员个体完全可以通过各自所在组织嵌入式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只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调动和汇聚各方力量,才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采取重心下沉的基层治理方式。之所以要重心下沉,是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问题的需要。现实情况是大量的群众诉求、社会矛盾来自基层,但是,基层又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解决问题的相应职权和能力,出现“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小马拉大车”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重心下沉的方式,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其中,“减负”是前提。任何组织的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当基层承担了过重负担,就难以完成其有效治理的任务。因此,要结合为基层减负工作,根据基层治理客观要求,列出相关清单,并严格落实。“赋能”是根本,要依据权责一致原则,增加基层的力量,既包括人员的充实,也包括职权的必要扩展。实践中,一些地区赋予街道党工委对部门派驻机构的力量调度权、干部管理权、工作评价权,赋予街道(乡镇)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审批服务执法权,取得了良好效果。另外,“整合”是办法。在现行制度框架内,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不失为解决基层难题的好办法。整合的主体必须是各级党组织,许多地方建立了区域大党委、社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和党员骨干的五级组织体系,一些地方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等,有效整合了基层力量。
贯彻群众路线的基层治理要求。基层治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做好群众工作,我们党从革命战争年代就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提炼出了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既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又是满足加强基层治理的客观需要。既要在基层治理中充分体现一切为了群众,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群众的质效作为检验基层治理的根本标准,把服务网络覆盖到千家万户,打造服务型治理模式;又要在基层治理中充分体现一切依靠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断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组织既要问需于民,也要问计于民,拜人民为师。现实中,很多群众诉求的实现是依靠群众力量达成的,甚至一些群众之间的利益纠纷也是依靠群众自身解决的。要健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将群众参与和健全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包括推进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建设,健全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规范,完善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机制,从而形成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局面。
加强基层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久久为功的长远工程,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相应体制机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取得基层治理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