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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1-12-31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廉年有余度佳节,风清气正迎新春。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此向您及家人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委工作所给予的大力支持!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在节日期间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自觉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坚决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2.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3.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4.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下级党组织安排的旅游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换用、借用和占用下级党组织的车辆;

7.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聚餐、聚会等;

请广大党员干部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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