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一”“端午”廉洁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04-29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机关全体人员:
“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惕“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请大家始终紧绷纪律之弦,以省、市纪委近期曝光的典型问题为警示鉴戒,积极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清廉晋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
二、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烟酒及名贵特产;
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电子红包;
四、严禁以巧立名目、虚列套取等方式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
五、严禁公款吃喝、私宴公请、违规公务接待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六、严禁公款旅游度假、消费娱乐;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占用借用下级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组织或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增加,病毒传播风险加大,请大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离晋返晋请示报告制度。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