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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直工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信息来源:组织部

市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晋城市直工委

2022年7月28日 

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党员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市直工委积极在基层组织中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力促进了“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增强了党员教育管理实效。为更好总结运用和规范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功能。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作为首要任务,经常性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紧扣重点任务。着眼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四讲四有”党员队伍,围绕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科学设计活动主题,着力增强实际效果。

(三)激活支部主体。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凝聚力。

(四)体现庄重严肃。认真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庄重感、仪式感,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真正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活动要求

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按照有规范的活动计划、有鲜明的活动主题、有详实的活动记录、有明显的活动成效的“四有”基本要求,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主题设计。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支部和党员特点,创设活动主题。每年年初,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月的活动主题可结合当前任务做适当调整和完善。

(二)时间安排。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或提前开展。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参加对象。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接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定期深入联系点参加指导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党员应自觉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应向党支部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缺席的党员,党支部应逐人联系、掌握原因,进行批评教育。对请假、缺席的党员,党支部应向其通报活动内容,并以适当方式及时进行“补课”。

(四)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需要,组织多个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对共办等形式,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元开展活动。

(五)活动程序。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活动开展前,要提前告知党员活动内容和要求。活动结束后,可以书记点评、公告通报等方式做好活动小结。活动举办场所应悬挂党旗,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

四、活动内容

党支部要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实行“6+”模式,主要围绕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个方面开展。

(一)做实6个规定动作

1.诵读党章。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由党支部书记领诵,全体党员齐诵,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在诵读的基础上,可通过开展抄写、讨论、交流、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记忆和理解,坚定党性观念。

2.交纳党费。在活动当天,每名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缴。党支部每月按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3.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各级党委重大政策和重要部署作为必学内容。党支部采取书记或其他支委领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反复研学领悟,使党的理论入脑入心入行。

4.落实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每月一次的支部委员会原则上在主题党日活动前召开;每季度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在主题党日活动后召开,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党小组会可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合并进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在每年1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

5.开展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涉及党支部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进行民主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并在会后及时公开决议决策过程和结果。

6.实行民主公开。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党员大会和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党务、政务、财务等内容,并接受询问。

(二)创新做好自选动作

党支部要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形式载体,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通过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为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联点共建村(社区)、服务对象单位、党建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开展入党宣誓、重温誓词、廉政教育、技能比武、建言献策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充分发挥“三晋先锋”一体化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学习、开展“微党课”等。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分类指导,强化督查、定期考评。基层党委(总支)要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抓好所辖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的落实和督促指导工作。基层党支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六有”台账(即有年度计划清单、有每月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市直工委要采取随机抽查、派员参加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二)抓好分类指导。注重区分不同领域党组织,把握不同群体党员工作和生活特点,在活动主题、内容方式上提出具体要求。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对流动党员,应尽可能组织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批准,可就近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支部的活动,也可采取网上学习、微信交流、返乡“补课”等灵活方式参加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

(三)注重活动效果。主题党日活动必须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保证活动的严肃性。严禁以主题党日活动名义游山玩水、观光娱乐等。要注重解决问题,坚持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统一。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坚实保障。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等活动场所建设,建好用好各类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推动党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大党费保障力度,多渠道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推广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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