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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国庆”廉洁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2-09-09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全体党员干部:

2022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日子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相关部署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此,特提醒大家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礼品、消费卡等;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三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是严禁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车辆燃油费虚高、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七是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中奢侈浪费等,以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出入隐蔽场所吃喝、工作日午间饮酒等;

八是严禁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虚假名义套取资金违规支出及违反财经纪律;

九是严禁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促环保”四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是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节点”亦是“考点”。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切实抵制不正之风,严守纪律高压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浓浓节日祝福,殷殷清廉寄语。让我们一起共勉自律,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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