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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信息来源:组织部

市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22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帮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范围

1.困难党员:因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因企业破产、关停、改制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鳏寡孤独且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因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夫妻)大病、上学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2.困难职工:开展2022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单位因大病致贫的困难职工。未开展活动单位年前要争取开展。

二、有关要求

1.认真调查摸底,及时收集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信息,并对已建立的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信息库进行调整,内容包括:困难党员、职工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人均年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往年受帮扶情况等。

2.根据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的情况,由基层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帮扶对象人选,经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帮扶对象困难程度,依序填写《2022年困难党员情况摸底表》、《2022年红十字会救助大病困难职工申报表》,信息填写要求详细完整,无缺项。特别困难党员,需申请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救助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并填写《晋城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申请表》(一式四份),因病致困党员需附交医院诊断书和费用清单。《晋城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申请表》填写时要将所有信息套打入表格内部(含照片),在“家庭年人均收入”一栏注明具体金额。在“困难原因”一栏填写清楚家庭成员从业状况以及导致困难的具体情况,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导致困难的要写明具体损失和花费数额。连续三年受过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的党员,原则上不再申报,确有困难的,经市直工委研究审核后上报。

3.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并在相关表格签署意见,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最终帮扶名单由市直工委研究确定。

410月10日前,将《2022年困难党员情况摸底表》、《2022年红十字会救助大病困难职工申报表》、《晋城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申请表》及有关印证资料报市直工委组织部(3号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工委邮箱:jcszgw@126.com。

附:

1. 2022年困难党员情况摸底表.xls

2. 2022年市红十字会救助大病困难职工申报表.xls

3. 晋城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救助申请表.doc


中共晋城市直工委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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