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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04-30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全体党员干部:

2024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狠刹不正之风,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在此提醒大家自觉做到廉洁过节“十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活动用餐奢侈浪费以及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比阔气问题;

二、严禁“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一函多吃”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或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培训中心等隐蔽场所吃喝玩乐,搞“一桌餐”“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烟酒、名贵特产等礼品以及支付凭证、各种有价证券等礼金,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出行游玩、探亲访友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党建活动、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九、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节假日期间工作麻痹懈怠,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督导检查过多过频,随意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五一劳动颂廉明,端午龙舟传正声。希望工委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廉洁勤俭过节,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务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戒奢尚廉,廉洁过节。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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