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廉洁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4-09-14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全体干部、职工:
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特发节前廉洁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规吃喝,特别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小区“一桌餐”、干部调整迎来送往、会议活动期间相互宴请等;
二、严禁公款购买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借下乡调研之机收送土特产等;
三、严禁超标准接待,杜绝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下属党组织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五、严禁巧立名目或普惠性发放津补贴福利;
六、严禁公款购买绿植、茶台等无关用品;
七、严禁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不遵守值班、带班等制度,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大家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