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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秋”“国庆”廉洁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9-30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工委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

中秋、国庆将至,欢度佳节、阖家团圆时,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时,为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特发节前廉洁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规吃喝,特别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小区“一桌餐”、干部调整迎来送往、会议活动期间相互宴请;

二、严禁违规接受请托办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购物券、会员卡、蟹卡等;

三、严禁通过电商平台配送、向电子账户内充值、电子红包等方式“隔空送礼”,或借调研督导之机收送土特产;

四、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虚构公务接待事项套取钱款;

五、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党组织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以租代购、长期高价租用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六、严禁巧立名目或普惠性发放津补贴福利;

七、严禁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考察调研活动;

八、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之机,违规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不遵守值班、带班等制度,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大家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养成“过紧日子”的习惯,杜绝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节礼过度包装等,规范自身言行举止,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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