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筑牢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杜绝节日腐败。特发节前廉洁提醒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高价月饼和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
二是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特别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小区“一桌餐”,或借节日名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三是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或长期占用下级党组织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以租车为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或以充值卡、购物卡等形式替代正常福利发放,或以工会活动、文体活动等为名变相发放奖金、实物。
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乔迁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监督等。
六是严禁在换届期间,借走访、探望之名,组织和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餐聚会活动,或“以交流感情”“联络友谊”为幌子,搞非组织活动。
七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以节日总结、工作汇报、信息报送为由,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或多头重复向基层布置任务、要求报送信息等。
八是严禁在临近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服务态度生硬冷漠等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
九是严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借节日之机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在服务群众过程中“雁过拔毛”、与民争利。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违反值班值守纪律、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规定。
佳节明月照初心,清风正气伴我行。节日是文化的传承,是情感的纽带,让我们以廉洁自律涵养清风正气,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共度一个廉洁、祥和、文明的节日。
最后,恭祝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顺遂!
晋城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