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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风清气正土壤 涵养绿水青山生态

发布时间:2024-12-11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环境执法、资金审批、项目招标、绩效评级等重点环节,出实招、求实效,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用风清气正守护绿水青山。

一、紧盯环境执法“践廉行”

市生态环境局将清廉执法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单元之一,紧盯执法工作中的风险点、关键点、要害点,形成一套包含53项制度,28个执法模板和2张工作流程图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探索“五五六”执法思路,构建线索统一受理、案件查处分离、人员提级管理的清廉执法体系。

针对环境违法线索收集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的风险,实行线索统一受理,“多个入口,一个出口”,形成“收集、分类、转办、督办、销号”闭环管理,避免了线索散失遗漏。

针对环境违法案件核查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的风险,实行案件查处分离,明确执法队立案、调查取证,局法规科审核、作出处罚,推动执法过程阳光透明,确保执法结果公平公正,避免了压案不查顽疾。

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裁量畸轻畸重的风险,由市执法队对分局执法人员提级管理、定期轮岗、统一调度,从机构设置、队伍管理、硬件提升、信息化执法、党风廉政建设及激励机制六方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避免人情执法。

二、规范专项资金“守廉关”

市生态环境局严把财务管理关、资金分配关和项目采购关,大幅提升了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围绕规避环保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风险,严把财务管理关,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参与议定,推动财务管理阳光运行。

围绕规避环保资金监管难度大的风险,严把资金分配关,立足年度预算编制,局党组集体研究,纪检组精准监督,社会面全程公开,坚决杜绝“人情项目”。

围绕规避环保资金易暗箱操作的风险,严把项目采购关,建立了财务报销、专项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全方位、全流程的管理制度,同时紧盯项目管理,将政府采购限额由50万以上调整至10万元以上,代理机构全部由市属国企承担;招标过程的纪检监督也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

围绕强化对生态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对各类生态环保规划、方案、预案及评估、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数量、资金进行严格控制,坚决做到“非必要不编制、无明确政策依据不编制、无预算资金不编制、能自己编制的自己编制”。

三、聚焦中心工作“铸廉魂”

环保绩效等级是企业环境治理水平的直观体现,为保证环保绩效评级过程的公正清廉,改变由第三方公司自行评估的方式,委托省内外行业专家带领本地业务骨干,组成评级小组,对企业逐个开展现场评级。

突出标准规范,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各类行业特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科学制定评级标准,及时在官网进行公示。突出责任落实,坚决落实“组长负责制”,确保“一杆尺子量到底”,评级小组成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对评级全程负责;评级结果由评级小组集体研究,实行三级审核,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突出结果运用,按照绩效评级结果,分行业、分时段、分污染源精准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以上举措,最大程度做好环保绩效评级工作廉政风险管控,确保评级过程公平公正、评级结果公开透明。

通过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有力推动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综合指数在168个重点城市中首次退出后50名,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方阵;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历史最优;PM10、优良天数改善幅度分别排在全省第一、第二位;超额完成年度及大气“冬防”目标;9个国、省考断面全部为优良水体。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党建红引领生态美”党建品牌被晋城市直工委评为“五星级品牌”;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在五年一次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中,被人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巩固拓展清廉机关建设成果,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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